中经汇成(北京)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官网

台州绿心实行统一建设和管理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台州为“一主二次集团式环绿心组合城市”。“绿心”开发是台州中心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凸显台州城市特色,使台州城市上品味、上档次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启动“绿心”开发可以带动中心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给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旅游、休闲、度假场所。

    一、“绿心”开发的范围:“绿心”位于市区中心,椒江、黄岩、路桥三区结合部,北、西、南均以规划中的城市内环线为界,东以规划中的台州市域的快速干道为界。

    二、为加快“绿心”开发,市政府成立台州市“绿心”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绿心”的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三、严格保护“绿心”范围内自然生态环境,对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的采石场要坚决予以关闭;对虽经批准并正在开采的采石场要严格按台政发【2001】56号文件规定的关闭时间关闭,严禁扩大范围开采和新设采石点。

    四、保护“绿心”范围内山体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毁林开荒,要采取措施有计划地退耕还林和进行林相改造,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逐步改善生态环境。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在“绿心”范围内建设项目(包括新办企业、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公建项目、私人住宅等)一律由市里统一审批和管理。

    六、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对“绿心”范围内原有土地利用指标现状不得擅自变动,统一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逐步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区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防止滥开发乱占用。

[ 返回顶部 ] [ 关闭窗口 ]       来源:中经汇成(北京)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产业规划网

产业规划

园区规划

空间规划

招商策划



项目评估

商业地产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