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规模大——至2012年底,我国共有8.5万个村开展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活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达到170万家,其中农家乐150万家;从业人员2800万,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6.9%;年接待游客8亿人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2400亿元。
经济效益高——根据农业部对全国13.5万家典型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农民占其从业人员的92.4%,其土地产出率每亩接近12000元,是全国农业用地平均产出率的6.2倍,经营休闲农业的农民人均产值5.41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人均产值的2.75倍。
市场潜力大——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国内旅游需求增长,小长假的增多,给城郊的休闲农业带了发展机遇。根据《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至2015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休闲农业点数量稳步增长,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休闲农业点增长20%,接待人次和经营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