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引导全省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的公共政策。
新形势下,《规划》纲要成果以全面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政策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我省省情实际,紧扣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充分考虑了生产力科学布局,突出了重要中心城市支点作用,搭建了甘肃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平台。以整合省级战略资源、转型发展模式、破解发展瓶颈为出发点,立足甘肃省独特的区位、经济社会、生态本底和资源禀赋等省情核心特征,提出了符合甘肃发展实际的“做足通道、做优产业、做好生态、做强文化、差异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实施战略。按照我省“3341”项目工程要求,构建了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城乡空间体系,提出了“一廊一核、三轴两通道”城镇优化布局方案;完善了由“省域中心-省域副中心-地区中心-地区副中心-县域中心-小城镇-乡村居民点”构成的覆盖全省的城乡居民点空间布局体系。
《规划》纲要成果完成了对34个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单位和全省14个市州、30个县(市)的调研座谈工作。值得关注的是,为因地制宜地引导城镇化合理有序发展,《规划》纲要成果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进行了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