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发展理念。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系统论、生态学为理论基础,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构建经济—生态—社会和谐发展的链条。和谐发展理念把经济视作地球大系统中的一个开放子系统,它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与社会、生态环境以及地球大系统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经济发展必须与地球大系统实现和谐。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秉持经济增长第一的价值观,缺乏经济行为必须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相和谐的观念,形成了当今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相冲突的局面。面对发展困局,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循环经济概念,并提出建设“生态经济学”学科。发展循环经济,实质是以生态学原理为基础,从整体上研究生态系统和生产力系统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研究生态和经济的结合,揭示自然和社会之间的本质联系和规律,从而把遵循经济规律与遵循自然规律有机结合起来。
和谐发展理念不仅弥补了先前人类对环境和自然资源价值的认知不足,而且突破了生态与经济的界限。它要求经济发展必须尊重自然规律,经济子系统必须与生态大系统相协调。和谐发展理念彰显了追求经济、社会、环境和人类自身协调发展的精神,倡导的是经济价值、生态价值与人类自身价值相统一的系统发展观。当前,人类必须摒弃仅仅关注经济效率与增长速度的单向度发展观,更加关注资源与环境的承载力,更加重视生态环境的价值和人类自身的价值。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核心要求,就是考虑经济活动对资源、环境、社会的影响,把和谐发展放在首位。
可持续发展理念。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谐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人类选择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直接动因是化解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矛盾,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持续问题。
可持续发展的要义,是通过清洁生产、减少排污、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增长,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实现经济发展可持续与人类社会可持续、自然生态可持续相统一。而传统线性经济发展方式,加之片面追求国内生产总值的偏好,暴露出越来越明显的缺陷,如忽视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忽视经济增长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忽视人的发展需求与社会福祉的全面提升,是不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废弃物排放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线性发展转变为资源循环利用的环路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战略性发展范式,能够缓解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
公正发展理念。公正是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一个基本准则,是衡量经济社会进步与否的重要尺度。发展循环经济的公正理念,是融经济公正、社会公正、生态公正于一体的综合公正观。
综合公正观要求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发展经济时,既考虑自身和当代人的利益,又不危及他人和后代人的利益,体现代内公正、代际公正和人地公正。代内公正是指当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要体现机会平等、责任共担、合理补偿的原则,强调公正地享有自然资源;代际公正要求当代人在满足自身需求时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在消耗自然资源时为子孙后代保留满足其需求的自然条件;人地公正是指人类在满足自身需求时,以基于生态学的自然观和价值观去看待自然,从而公正地对待自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公正发展理念贯彻于循环经济中,要求人类把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保护自然环境的义务统一起来,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尽量减少和避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损害,并对生态权益受损者给予补偿,使不同地区和人群都有利用自然资源、享有良好生态环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