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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文化产业两大驱动力——“文化创意+”和“互联网+”

导读:“文化创意+”与“互联网+”作为两大驱动力将推动文化产业自身的整体转型和升级换代,可以同时激发出更多的新型业态。“互联网+”和“文化创意+”将再次激发起全民创新、创业,以及文化产业、创意经济的无限可能,能充分展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这种活力和创造,将会成为中国文化产业未来增长的不熄引擎。

“文化创意+”如何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2014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各行各业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关系时,明确指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其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也是培育国民经济新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这就是“文化创意+”,是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催生新兴业态、带动就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具体来说,“文化创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大文化产业的发展

首先,“文化创意+”加快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的进程。例如:文化创意+农业、文化创意+工业制造、文化创意+旅游融合发展,日益成为传统产业衍生出的新型产业形态。同时,文化创意服务也逐渐进入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并与之融合。

其次,娱乐思维将重塑人们的生活方式,趣味互动体验将广泛应用。人们开始追求趣味的生活方式,日常生活审美化、娱乐化推动大众消费文化的发展,这种新的趣味生活方式提升了人民生活体验,提升幸福感。

最后,鼓励创意会推动文化创新生态体系的形成,同时这种新的创新生态又会反过来加大文化创新的活力,推动优质知识产权的诞生。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将推动形成多要素联动、多领域协同,对内可循环、可持续,对外形成强大的资源集聚效应的文化创新生态体系。

“互联网+”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在当下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其目的不单纯是要推动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推动新兴产业成为支柱产业;更多的是对十八大提出的“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象化阐述。具体而言,即利用互联网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各行业融合发展,创造新产业生态,进而加快推进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形成中国经济新模式。

“互联网+”行动不是局限于技术革命的计划,而是理念上的革命,产业上的变革。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文化产业也面临着改革发展的最大机遇。具体来说,“互联网+”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首先,推动新的文化产业生态链的形成。“互联网通过整合创意、硬件、软件、资本等要素,正在形成具有极大包容性的文化商业生态系统,把文化企业和文化消费者的隔阂逐步消融。”以电影生产为例,片方通过开设微信、微博公众账号的方式定期发布影片动态,与观众互动,打通口碑营销,催生粉丝经济。而逐渐兴起的在线售票则凭借着便利、低价的优势,吸引着用户和影迷,同时提高影院资源使用效率。再比如,观众通过众筹方式转化为投资者,进而增加影片的持续关注度、观众的参与度。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真正实现了制作者与消费者间界限的突破,实现了影视产业与草根资本的对接。

其次,促进泛文化产业平台的搭建。互联网提升和重塑了文化产业的平台经济,形成了平台型企业和平台经济集群,以‘免费’和‘开放’作为广泛吸附合作伙伴的终极武器。比如,腾讯公司提出的“泛娱乐”战略融合发展模式就以网络平台为基础,展开电影、音乐、动漫、游戏、文学等多领域、跨平台的商业拓展,从产业链上下游纵向看,它们贯通资金、内容制作、演艺明星、宣传推广、发行销售、衍生产品等各个环节。这种泛文化产业平台的搭建,使得各产业门类不再孤立存在,而是全面跨界连接、融通共生。

第三,加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市场的精准分析。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文化公司可通过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运用可量化的精确市场定位技术,实现对文化市场的精准分析,以及对客户的更妥帖服务。以《纸牌屋》为例,《纸牌屋》的投资方Netflix公司的网站有近3000万订阅用户,这些用户每天在 Netflix上产生3000多万个行为,包括暂停、回放、添加书签以及每天300万次搜索、400万个评分。Netflix基于这些数据和第三方数据进行分析,并最终做出了拍摄《纸牌屋》的决策。

第四,加快文化贸易走出去的步伐。在互联网技术支持和嵌入的背景下,全球文化服务贸易与文化产品贸易越来越呈现融合趋势。互联网对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特别是发展文化服务贸易提供了强大动力。在“互联网+”模式下,文化活动是多方向的,无论电影、电视、音乐、动漫还是电子游戏,在输入外来产品的同时,将以灵活的内容和新颖的平台,同中国文化一起迈出国门。

第五,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互联网+”带来的科技、艺术、人才自由交流,将催生一个大创意时代。“互联网+”的发展模式要求企业和个人从资源驱动型转化为创新驱动型,以适应网络与文化产业的深入融合。专业众筹网站的诞生以及淘宝网等网站成立的众筹平台,为文化艺术类的项目提供了新的思路,创意展示平台与融资平台结合在一起,艺术家、小企业家可以通过在网络上展示创意,预先向大众募集资金,极大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

总之,“互联网+”对文化产业各门类服务模式、生产模式、传播模式、营销模式、人才培养结构、文化消费模式等固有模式正在或即将产生颠覆式影响。未来文化产业必然在“互联网+”驱动下向前发展。

“文化创意+”与“互联网+”发展时代下的思考

在“文化创意+”与“互联网+”催生的泛文化产业时代,推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要重点考虑以下问题:

第一,顶层设计:重视文化创新规划。“互联网+”在很多层面上给文化产业带来的是颠覆式的影响,需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而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必须从战略管理的高度重视文化创新,对“文化创意+”与“互联网+”推动下的文化创新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种要素进行统筹考虑,设计相应政策切实推进文化创意生态圈的形成。

第二,跨界连接:打造泛文化产业生态链。要充分应用互联网平台,实现文化、艺术、科技、人才、资金的“自由连接”,要充分鼓励文化创意与其他产业融合,实现产业间的“自由跨界”,在良好的文化创新生态体系里,打造泛文化产业生态链,并做好数据挖掘等技术储备,让基于互联网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多元化。

第三,融通共生:重塑内容生产关系。互联网时代,科技固然可以颠覆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但是文化产业核心还是内容生产。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文化创意+”对内容生产的促进作用。让所有创作者可以通过网络触达用户,通过基于互联网的生态找到与其匹配的消费者,获取认同感和商业价值。使内容领域“生产关系”的变化驱动“生产力”发展。

第四,人才驱动:培养“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产业人才。人才是文化创新的第一驱动,无论是“文化创意+”还是“互联网+”其实质都是人才驱动。因此要注重培养拥有终身学习能力、基本学习技能、信息素养、创新思维能力的,符合“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文化产业人才。同时,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联姻,将带来产业的裂变,产业内的快速变化与转瞬即逝的商机,需要高端复合人才的操盘,因此需要发挥社会力量构建立体化的培养体系,并出台政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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