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产无城”
“有产无城”多指各类开发区、集聚区和产业园等,它们成立的初衷就是作为地方经济的增长极、招商引资的平台和产业集聚的空间而存在,在其中的劳动力再生产是以工人个体为单位,因此只配套最基本的生活设施(或可称之为生存设施),住宅和公共服务用地严重压缩,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这类地区城市功能滞后,与主城区之间存在大量潮汐式交通,逐渐演变为主城边缘的“孤岛”,无法获得进一步发展。例如,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每天有5 万人往返于相距25km的杭州主城与科技城之间;青浦工业园的工业用地面积为30km2,就业人口达到12万,但是生活服务设施寥寥无几,只能通过青浦老镇区和“厂中村”予以解决。
2、“有城无产”
“有城无产”是指那些名目繁多的新城、新区,包括生态城、智慧城和大学城等,它们往往是大城市在迅速扩张过程中,为疏散主城区人口或者为获得土地收益而推动的土地开发项目,工业化绝非这些地区的发展动力。在“消费挂帅”的后工业时代,这些新城、新区通过规划建立各种类型的中心(如行政中心、商务中心、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和总部基地等)以求打造地价制高点,力图保证有足够的市场支撑。但是,由于缺乏实体经济的支撑,导致这些地区就业吸纳能力弱、文化缺失,常常造成资本市场繁荣而城市面貌萧条的局面。
3、我国“产城融合”问题的本质
“产城融合”是一个产生于中国的词汇,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并没有这样的表述习惯。这是由于欧美发达国家尽管各有特点,但绝大多数国家大都是采取小政府、大社会方式服务社会,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干预、管制较少,以市场导向决定产业与城市的发展,政府仅以制定和规范相关规则和制度为主;而且绝大多数国家有地方自治的传统,地方权限较大,地方与地方、地方与中央权责划分清楚,上级政府很难通过指令性命令来“决定”某一地区的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反,我国则有较大不同,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各种措施逐步建立起计划经济体制;虽然从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经济被逐步取消,但计划经济的思维和管理模式的残留依然较多,并在机制体制上依然存在较多问题,以至于产生了较多的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之间不能较好融合的矛盾。这些矛盾的产生主要由于体制、机制、客观发展阶段三个方面的原因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