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具有地域性、综合性、战略性、科学性、整合性、公益性和层次性等特点。
地域性:任何一个旅游休闲规划都有一定的地域范围,根据该地域旅游休闲资源特点、地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制作而成,体现出该地域的适用性,与其他地域规划的差异性,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
综合性:同旅游休闲一样,旅游规划也体现出牵涉面广的特点,经济、环境、社会效益要兼顾,地理、历史、文化、建筑、园林、交通、商业、社会、经济、信息等多学科内容皆有涉及,体现出综合性特点。
战略性:旅游规划是对规划地域的旅游休闲发展做出的战略决策,时间长、影响深远,搞得好,就能实现预期的目标即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搞得不好,就会给该地域的旅游休闲发展带来长远的不利影响,如生态环境恶化、社会矛盾众多、经济亏损等,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付出巨大代价。
科学性:旅游规划必须按照旅游休闲及其所依附的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地进行,防止违反科学精神的主观想象和臆断因素干扰,保证规划的科学性。
整合性:由于旅游规划内容的综合性特点,它的成功实施需要多部门互相配合,如文化、园林、农林水利、工业、交通、卫生、工商、保险、金融、公安等,共同参与规划的制作和实施,否则,规划有可能成为一纸空谈。
公益性:旅游规划所关注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更要关注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人文关怀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确保旅游休闲业自身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应体现出明显的公益性特色。
层次性:旅游规划的范围、内容和时间都体现出层次性特点,范围上,每一个大地域都是由若干小地域构成,范围不同,规划的内容也不同;内容上,有总体规划和分项规划;时间上,有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短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