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京津双城战略定位的研判
京津两市在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相当明显的各自特点和优势,二者的战略定位需要根据各自的特点、优势和最符合国家利益等重要原则来确定。对京津大城市群发展各个部分的功能定位,特别是对于首都北京和天津市发展方向的确定将使京津能够体现出各展其长,优势互补。从而发挥协同发展的巨大综合效益。
1、首都北京:
关于首都北京在京津冀大城市群中的定位,2005年1月12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总则”中要求:“实现首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为城市未来的长远发展确定新的目标,开拓新的空间,提供新的支撑条件。”在关于“城市性质”中明确“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强调“以建设世界城市为努力目标,不断提高北京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据此,我们建议:
在北京的“城市性质”中,明确地强调“首都北京是以高端服务业为主体的中国国家经济中心城市”。这样的定位充分体现了“现代国际城市”的内涵,也是为北京发展确定的“新的目标”和开拓的“新的空间”。
对北京作为中国国家最主要的金融、商贸等高端服务业中心作出明确决策和定位,将会使北京和以北京为核心的京津冀大城市群较快成为全球经济的核心区之一,从而大大提高中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2、天津市(及滨海新区):
天津是我国华北地区的经济中心城市。天津港已经是具有国际意义的大型港口,是我国北方最主要的航运中心。其腹地范围包括华北和部分西北地区;天津市的制造业已有强大的基础,研发力量强;大规模建设所需要的土地资源可以得到保障。天津市发展的战略定位为:
进一步加强综合性先进制造业及其所需要的基础原材料、新材料的发展。重点可包括航空航天设备、海洋工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元器件及通讯设备、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精密仪器仪表、化学和生物制药等,继续加强这些生产的研发和技术创新。
加强作为东北亚重要的航运中心功能建设。包括新的远洋新航线的开辟、发展后方的集疏运及仓储系统,调整进出货物结构(减少散装货物的运量)等。
与作为我国华北地区经济中心城市相适应,发展中高级的金融、商贸、中介、保险、产品设计与包装、市场营销、财会服务、网络经济和物流配送、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人才培育等服务业;发展为大城市群服务的其他生产线服务业;调整滨海新区的有关规划。
二、对京津冀大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京津冀大城市群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世界性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人才流”等“流”的重要节点,影响乃至控制世界经济体系的大城市群之一,成为中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强大竞争力的最主要平台。
为达此目标,城市群及其一体化发展(规划)的基本理念有以下几点:
把握世界大城市群发展的趋势,以高水平高效率规划建设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世界经济的核心区。
对京津冀大城市群各部分作出科学定位,并制定能够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的总体规划。
城市群地域结构符合地域有机体发展的客观要求,并使其达到在地域分异基础上的高度整体性。合理划分城市群的地域范围,控制并逐步减轻城市群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规模)。
三、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强服务于国内外的金融、商贸、信息服务、中介、保险、财会服务、物流配送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服务于华北地区和航运中心的金融商贸中介等功能建设。在整个城市群范围内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并使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在适当时候,京津冀共建自由贸易区。
针对我国占有世界第一制造业规模但还不是制造业强国的状况,京津冀应发挥科技资源优势,要在装备制造领域和电子信息系统领域成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立若干个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聚集区,逐步建成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和重点产业链。
促进空间重组和整合,有效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中。编制、落实关于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规划。逐步建立京津冀科技创新联动机制,加强科技协同创新。
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严格保护耕地;积极治理大气污染及水污染;要将环境治理置于特殊位置,按照世界级大城市群和世界级经济核心区的要求,大幅度改善水环境质量;不以GDP的规模为发展目标。
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和一体化管理。为此,必须坚决跨越现行体制(各城市对基础设施行业的分块管理)的“门槛”。要下决心在京津二市和河北省之间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并付诸实施。
根据国家关于不同规模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发展中小城市,重点是河北省的廊坊、保定、张家口、承德及若干县级市和县城,严格控制京津二市的人口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