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众创空间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特大型城市的众创空间。这些城市科研力量强、经济发达、信息技术、智能化制造加工配套能力强,政府支持力度大,创客活动也比较活跃。二是科技基础较好的中心城市的众创空间。如西安、杭州、武汉、成都、厦门等地的众创空间开始起步;但由于这些产业基础及科技服务限制,众创空间缺乏较系统发展计划、政策资金以及产业配套支持,发展相对滞后于一线城市。三是依托高校以及科技园区形成的创客空间。
从地域分布来看,浙江、广东、湖北、上海、北京等创新创业氛围较为活跃的地区,众创空间数量居全国前列,北京、上海还成立了众创空间的联盟组织。
蓝皮书指出,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众创空间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与挑战。有些众创空间只是租个厂房,摆几十张桌子,有的众创空间拿到政府补贴后就解散了;普遍缺乏资金,贷款困难,再融资困难,无法承担大的责任,抵御大的风险;多以租金为主要盈利来源,甚至是唯一盈利来源,在政策扶持期尚勉强维持生存,一旦失去补贴就难以为继。
蓝皮书进而对推动众创空间发展提出了6条建议:
(1)合理制定众创空间绩效指标。加快众创空间发展,需要包括租金补贴、场地提供、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但不宜将众创空间的发展作为一项硬性政绩指标。在对某一众创空间发展状况进行评估检测时,应当不唯孵化面积、在孵企业数量、服务创业者数量等指标,而是更注重其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和孵化企业存活率。
(2)鼓励联盟、投资、并购。国家主管部门应出台明确规定,支持众创空间的联合、联盟,支持有实力的众创空间开展对外投资并购、股权合作,追求规模化发展,全国化布局,做大做强。对具有一定规模化和盈利能力的众创空间,在直接融资尤其是上市等方面给予定点倾斜。
(3)健全众创空间投融资体系。打造全要素孵化平台:租金收入只是众创空间的基础收入,要形成一个自足的产业,它还必须形成全要素孵化平台,股权投资平台,资源合作共享平台。这些平台,无法完全依靠创业服务业产生,而是需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
(4)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原则。不少地区的众创空间及创业孵化器,前期主要由政府推动创立,有的甚至是作为示范样本来建立。但这种模式很难走远。众创空间和新创企业的发展,确实需要政府扶持,包括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但总体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成长的原则。众创空间也必须经历市场大潮的淘洗。
(5)认真甄别金融领域的众创空间。金融领域的众创空间,尤其是涉及众筹的平台,应该严管严控。有些公司或个人,既没有互联网技术的实力,也不懂金融业务,就随意建立P2P平台。其获客方式主要靠线下雇佣了大量“理财师”团队进行的地推,甚至建立不合规的资金池,进行平台自融,直接分配资金去向。
(6)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继续深化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登记改革。企业名称可注册登记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等专业名词,其经营范围可核定为“众创空间经营管理”。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降低审查要求,积极落实“一址多照”政策。畅通绿色通道,推行“集中登记”。
该蓝皮书由优客工场牵手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北京众创空间联盟、优客工场商学院共同联合编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