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城融合推进就地城镇化效果显著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作为唯一试点县,武城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利用3年时间,重点破解大城市集聚吸纳转移人口的“独角戏”问题,政策导向和农民意愿“两张皮”问题,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半市民化”问题和两区同建就业支撑“跟不上”问题。初步建立起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为全省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借鉴。
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武城县实施产城融合推进就地城镇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截至2016年底,武城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53%,比上年可比口径提高2.21个百分点。
二是就地城镇化模式创新。政策推不开“玻璃门”,只有动作才能推开“玻璃门”,武城县围绕进城农民最关心的“离得开、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四个关键环节,制定了20项推进措施、17个配套办法,形成了“1+N”政策体系。
围绕“离得开”,制定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制度,开展“美丽乡村·空心村整治”等5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围绕“进得来”,实行人才引进无门槛、投资经商无限制、农民进城无忧虑、流动人口落户无压力,放宽集体户、家庭户为主要内容的“四无一放宽”落户政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来去自由”户口迁移机制;围绕“留得住”,制定推进产城融合、推进两区同建等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围绕“过得好”,制定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受教育权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7个方面的具体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将国家政策文件证件化、流程化、具体化、可操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让国家政策真正在基层落地生根。
三是基本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武城模式”。武城县在实施产城融合推进就地城镇化过程中,围绕四个关键环节进行创新,多项制度措施做法被相关部门予以推广。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备案制度被国家发改委在全国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做法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来去自由”的户口迁移制度被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广。
产城融合的根本方法:“两证”保三权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进镇入城,最怕的就是离村丢地、失去权益。让农民进城落户,必须正确处理好农民和土地之间的关系。为此,武城县通过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保障进城农民权益,让农民无需两头兼顾,放心进城。
根据武城县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城落户转移备案实施办法(试行)》,对于在县域内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保留其在原行政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据了解,《备案证》按照“个人申请—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由县农经局为其发放,明确了持有人拥有原有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保持不变,以及这“三权”的合法继承权。
通过《备案证》,武城县把农民看不见、摸不着、不放心,但是又很盼望的上级政策具体化,实现了进城农民权益不仅能看得见,还能摸得着,能装进口袋里,能拿进手里。
《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发放对象为规范流转后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从而把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小三权分置政策落到实处,把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方便了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抵押贷款。
对此,武城县设计了5种抵押模式,分别为土地的经营权直接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保证人、土地经营权抵押反担保模式、以土地经营权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山东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为解决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权威机构难找、评估费用较高的问题,武城县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去年,武城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5300多万元。
产城融合的科学机制:“三招”活全局
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和《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保障了进城农民的土地权益,确保“离得开、进得来”;武城县还通过放活户籍通道、盘活闲置资源、激活创业潜力等配套政策,实现“留得住、过得好”。
为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武城县出台了房屋补贴政策。新买住房的,如果进城落户3口及以上,每平方米最高补贴100元。同时,为农民进城购房落户开辟“绿色通道”。武城籍农业人口购房时,公安部门专门在售楼处提供《购房明白纸》,并简化进城农民的落户程序,只要带上户口簿、房产证明等,基本上5分钟就可以办好落户。
对于那些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务工人员、租赁房屋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无房也可落户”的便利,以更加灵活便捷的落户迁移政策促进县内农村人口和县外人口顺利迁移到县城。对于“人户分离”人员,按经常居住地“以房管人”的原则,由镇街负责,县级财政按已购房屋每平方米补贴20元的标准,鼓励引导这部分人员到城镇落户。
“进得来”,同时也能“回得去”。武城县探索制定了“来去自由”的户籍政策。为最大限度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武城县规定在城镇持《备案证》落户的农村转移人口,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凭《备案证》,申请将户口落回农村。
为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出现“人走房空”现象,化解“人、地、钱”紧张的矛盾,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武城县在暂不适合开展两区同建或暂不具备整村推进条件的村庄实施“秀美乡村·空心村整治”工作,建立农户宅基地置换和有偿退出机制。
同时,试点工作与“房票”制度结合。选择进城购房的农户,由政府与之签订“宅基地换住房”协议,在给予拆迁补偿款的基础上,再给予1万元的“房票”奖励。据武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曲哲介绍,“房票”有效期为5年,不仅可以自己使用,还可以流转给本县其他农民,持“房票”在武城县县城、建制镇以及新型农村社区购房时,可以抵扣房款1万元,再以政府财政奖补、开发商让利的方式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房价下浮,保证进城农户“离得开村”“住得进城”。同时,宅基地复垦后,退出宅基地的村民还可以享有复垦土地的经营权。
武城县不仅注重进城农民享有教育、卫生服务、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还特别注重就业创业和增收创收能力。“让农民进城,进得来是关键,过得好才是根本。我们不断强化城镇就业创业支撑,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和增收创收能力,确保农民进城后有稳定工作、有固定收入、有生活保障。”武城县县长朱恩鹤说。“人口跟随就业走、就业跟随产业走”,这是经济规律,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特别关注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的核心要义所在。借助民营经济先发优势和特色产业比较优势,武城县梳理出结构性新材料(玻璃钢)、新能源中央空调等八大产业,规划建设16个商贸流通、工业、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四类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引导创业农民集中经营、聚集发展,为城镇化提供强大产业支撑。
产城融合的坚实根基:“四个决不允许”
武城县委副书记季之岭认为,农民进城,本身就是一种用“脚”投票的过程,必须牢牢把握“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让群众当主人、做主导,也只有这样,就地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才能水到渠成。
为此,在实施产城融合推进就地城镇化试点之初,武城县就提出“四个决不允许”的工作要求:决不允许违反法律法规、决不允许强迫命令、决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决不允许弄虚造假。并作为一项刚性纪律,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