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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农业科技人才助推乡村振兴,这几类人未来在农村将会很“吃香”

摘要: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说到底还是要靠“人”,特别是各类有能力的“人才”。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就发布了关于农村人才的通知,通知表明以下这几类人未来在农村将会很“吃香”,将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说到底还是要靠“人”,特别是各类有能力的“人才”。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就发布了关于农村人才的通知,通知表明以下这几类人未来在农村将会很“吃香”,将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新型职业农民是农村实用人才


      农业农村部不断加强建设的人才队伍就是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是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是广大农民的优秀代表。在农业领域,农村实用人才的主力是新型职业农民。

      农业农村部会同中组部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每年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等2万人以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00万人;依托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职业院校,为农村培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村实用人才。

      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等人才资助项目,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发展产业提供支持。

      在各类补助或项目申报中,由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组成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备受青睐和支持的对象。


专业技术人才是“活财神”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积极引导和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尤其是科技人才。俗话说:“村里有个‘科技明白人’,等于有个‘活财神’。”农技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中将越来越重要。

      国家规定,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向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满8年予以固定。按照人社部、原农业部曾发布的《关于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种业领域人员到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或创新创业,可领取合理工资待遇。


      农业农村部也表示,下一步将指导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保障农村基层人才的合理待遇。

      自1994年开始,原农业部与人社部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评审坚持向基层倾斜,一大批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农技人员晋升为正高级职称。

      2016年,人社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对在乡村和乡村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引导人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返乡创业创新人才形成双创新热潮

      截至2017年底,我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累计超过740万人,形成了农村双创新热潮。国务院办公厅也曾在2016年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鼓励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


      另外,加大培训培育工作力度,开展农村创业创新百县千乡万名带头人培育工作,每年培育20个农村创业创新县、200个农村创业创新乡、2000个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并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

      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解决城乡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基本实现了“无论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的目标。

      农业农村部表示,将指导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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