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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1041号文件:2018特色小(城)镇申报正式开启!注意事项有哪些?

摘要:2018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8〕1041号),标志着自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以来,给特色小镇热潮的及时刹车及清理整顿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新一轮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探索工作开始展开....

      2018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8〕1041号),标志着自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以来,给特色小镇热潮的及时刹车及清理整顿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新一轮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探索工作开始展开,预计2018年9月底前,省级发改委将第一批特色小镇推荐案例(2个以内)报送国家发改委,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2019年1月底前完成最终审核工作。因此,2018年的新的特色小镇申报已经开启。



深度解读

一、发改委全面主导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事宜

国家发改委1041号文件表明,最开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主导,而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共同主导的特色小镇申报及审批工作,已经完全由国家发改委主导,这是主导机关的变更,随之而来的是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发展探索的巨大改变。

二、告别命名制,实行创建达标制

本次1041号文件明确了未来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发展思路是创建达标制,而非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往特色小镇创建的命名制思路。何谓命名制?命名制就是从全国各地遴选出诸多特色小镇候选,然后通过最后的创建工作,最终选出若干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收入“全国特色小镇”名录,授予“全国特色小镇”称号,一经授予,一般不予摘除,创建工作也至此结束,各地取得称号后再由各地省、市政府给予政策配套。本次《通知》创建达标制实行的是动态考核机制,杜绝了一劳永逸,而是一个不断优胜劣汰、动态提升的过程。

三、明确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的界定条件

本次1041号文件,明确了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的的标准,对各自条件、大小与范围是自2016年开始探索特色小镇以来最明晰的界定,是一大亮点。同时,本次1041号文件也明确了特色小镇非建制镇非产业园区,明确了特色小镇的利用国土空间和建设用地大小,也明确了特色小城镇为建制镇。

四、设立标准化指标体系,更具指导意义

此次1041号文件比以往更加明晰的就是标准化的指标体系以及与之对应的指标要素量化细化。通过明晰化的指标类型和分解的细化指标,能够为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申报工作带来明确的指引,也能够通过对指标类型及指标的数据量化,数据分析得到相关的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发展的经验,有利于总结模。

五、突出“产业”的核心地位

1041号全文对于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突出“产业”是核心,因此在指导思想中就明确提出“以引导特色产业发展为核心”,在基本原则中提出“坚持产业立镇”,特色小镇的指标类型排列中“宜业”放在首位,而在特色小城镇数据指标类型中“经济发展”放在首位。产业发展中尤其强调要纠正“房地产化的苗头”,未来通过严控土地审批,加大产业发展在评定中的比重,将房地产化这一趋势逐步清理。

六、严控风险

1041号文件很重要的亮点就是严控风险, 对于前期特色小镇发展过程中的PPP项目,对于地方政府为特色小镇发展背书,甚至直接举债发展,运营商举债发展特色小镇,而导致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最终危害整体发展的问题,1041号文件明确提出已创建名单中,“政府综合债务率超过100%市县通过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建设的风险小镇,以及特色不鲜明、产镇不融合、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小镇”要逐年淘汰。另外在特色小镇数据中,有所属县级政府综合债务率(%)、主要投资运营商资产负债率(%)两项指标需要申报。

七、长效机制:省级创建制

1401号文件明确了省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层级,以及全国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层级关系,明确了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逐级诞生的原则,同时明确了赋予了省一级更多的操作任务,未来的把关与探索很大部分的工作将落在省级发展改革委员会,这是着眼于长远的机制性举措。以往的特色小镇创建中,省住建厅将推荐名单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然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对上报的特色小镇组织答辩,进行审核、评估,最终确定全国特色小镇名单。

八、勇于纠偏,长效发展

1401号文件的一个重要基调就是“纠偏”,对于前期“概念不清、盲目发展及房地产化苗头”进行纠错,要“严格遵循发展规律、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为底线”,“建立规范纠偏机制”。要“坚持规范发展”,“规范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把握内涵、纠正偏差、正本清源,坚决淘汰一批确实产业前景、走形变样异化的小镇和小城镇。”未来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是有进有出,有督导、有监测的动态创建过程,对于小镇和小城镇而言,不论是以创建的还是已列入名单的,都不得松懈,未来的监督监测将会更加严厉,持续发展创新才能避免整改或摘牌。

九、创新服务:搭建政银对接服务平台

本次1401号文件还有一个重大创新,就是在金融方面“搭建政银对接服务平台”。国家不再对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发展,在金融方面采取放任态度,转而开始主动搭建平台,进行政银对接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逐年为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提供长周期低成本融资服务,支持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设施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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