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到2018年4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经多轮修改完善已形成送审稿,按程序上报国务院。许多地方省(市区)(地)市甚至县级层面的规划编制工作或早已启动,或正在积极准备启动,待《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发布后将会陆续出台,少数目前已经出台。在此背景下,探讨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注意的若干方法论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发挥国家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各部门各地区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应该注意发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国家乡村振兴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是编制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也是今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路明灯”。国家乡村振兴规划应该是各部门、各地区编制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依据和具体指南,不仅为我们描绘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蓝图,也为未来五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细化实化了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和重大行动。各部门、各地区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既要注意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更好地贯彻国家乡村振兴规划的战略意图和政策精神,也要努力做好同国家乡村振兴规划工作重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的衔接协调工作。这不仅有利于推进国家乡村振兴规划更好地落地,也有利于各部门各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更好地对接国家发展的战略导向、战略意图,并争取国家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的支持。
在国家乡村振兴规划正式发布前,已有个别地区出台了本地区的乡村振兴规划,由此体现的探索精神和创新价值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对接国家乡村振兴规划方面,不能说不存在明显的缺憾。当然,如果待国家乡村振兴规划正式发布后,再开始相继启动省级特别是地市、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可能影响规划发布和发挥指导作用的及时性。因为毕竟一个好的规划是需要一定时间“打磨”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涉及领域广,现有的理论和政策研究相对不足,还增加了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的难度。
为协调处理发挥国家规划战略导向作用与增强地方规划发挥指导作用及时性的矛盾,建议各地尽早启动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调研工作,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早完成规划初稿。待国家规划发布后,再进一步做好地方规划初稿和国家规划的对接工作。县级规划还要待省、地市规划发布后,再尽快做好对接协调工作。按照这种方式编制的地方规划,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规划能够结合本地实际更好地落地,也可以为因地制宜地推进乡村振兴的地方实践及时发挥具体行动指南的作用。当然,在此过程中,为提高地方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质量,要始终注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系列论述和决策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创造性转化和探索。
发挥国家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还要拓宽视野,注意同国家相关重大规划衔接起来,尤其要注意以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规划为基础依据。正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的,要“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如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新型城镇化规划,应是编制地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要参考。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8年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建设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实现区域良性互动、城乡融合发展、陆海统筹整体优化,培育和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加强区域优势互补,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在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增进同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协调性,更好地引领和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更好地建设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扎实支撑。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各部门各地区在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时,必须高度重视以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基本依据。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将我国国土空间按照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等主体功能区,按照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主体功能区。2017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主体功能区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战略;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要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法治建设,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创新国家空间发展模式夯实基础。目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關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27号)已经发布。各部门各地区编制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战略、制度为基本遵循,遵守其划定的“三区三线”(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将强化空间用途管制和优化城乡布局结构、乡村功能布局结构结合起来,统筹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优化乡村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布局及其内在关联,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实现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提升规划的战略思维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制定的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与一般规划有所不同的是,规划名称包括了“战略”二字;尽管这是一个五年规划,但对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我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远景也会进行战略谋划,甚至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对于到2035年、2050年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都有所勾勒。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可见,在编制乡村振兴规划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体现其战略性,做好突出战略思维的大文章。当然,有人说,举凡规划,谋划的必然是战略问题。本文无意否认这一点,只是强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战略规划”冠名,应该更加重视战略思维。
重视战略思维,首先要注意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更多的不是“按既定方针办”,而是要追求创新、突破和超越,要科学把握“面向未来、吸收外来、扬弃以来”的关系,增强规划的前瞻性。许多人在制定战略或规划时,习惯于惯性思维,从现在看未来,甚至从过去看现在,首先考虑当前的制约和短期的局限,“这不能干”“那很难办”成为“口头禅”,或者习惯于按照过去的趋势推测未来,这在设计规划指标的过程中最为明显。这不是战略,充其量只能算战术或推算,算可行性分析。按照这种方式编制规划,本身就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事。按照这种思维方式考虑规划问题,很容易限制战略或规划制定者的想象力,束缚其思维空间,形成对未来发展的悲观情绪和消极心理,导致规划实施者或规划的利益相关者对未来发展缩手缩脚,难以办成大事;也容易导致大量的发展机会不知不觉地“溜走”或流失。
战略需要大思维、大格局、大架构,战略制定者需要辩证思维、远景眼光。当然此处的“大”绝非虚空,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王成,2018),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能够实现。真正的战略不是从过去看未来,而是逆向思维,从未来的终局看当前的布局,从未来推导现在,根据未来的战略方向决定当前如何行动(王成,2018)。好的规划应该富有这种战略思维。因此,好的战略、好的规划应该具备激发实施者、利益相关者信心的能力,能够唤醒其为实现战略或规划目标努力奋斗的“激情”和“热情”。好的战略或规划,往往基于未来目标和当前、未来资源支撑能力的差距,看挖潜改造的方向,看如何摆脱资源、要素的制约,通过切实有效的战略思路、战略行动和实施步骤,不断弥合当前可能和未来目标的差距。借此,拓展思维空间,激活发展动能,挖掘发展潜力。战略就是要摆脱现有资源的限制,远大的战略抱负一定是与现有的资源和能力不对称的。”战略就是要“唤起水手们对辽阔大海的渴望”,“战略意图能为企业带来情感和理性上的双重能量”。有些富有战略远见的企业家提出,“有能力定义未来,才能超越战争”。用这些战略思维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才更有价值。
好的战略意图要给人带来方向感、探索感和共同的命运感。方向感很容易理解,但从以往的实践来看,有些地方规划的战略思维不够,难以体现战略性要求。要通过提升规划的战略思维,描绘出未来规划发展的蓝图和目标,告诉人们规划的未来是什么,我们想要努力实现的规划图景如何?为了实现这种规划图景,今天和明天我们应该怎么做?鉴于规划的未来和当前的现实之间可能存在巨大的资源、要素和能力缺口,应该让规划的实施者想方设法去努力实现这些规划的未来目标,形成探索感。如果把规划的未来目标比作吃到树上可口的苹果,那么这个苹果不是伸手可及的,应是经过艰苦、卓越的努力才能吃到的。那么,怎么努力?是站个板凳去摘,还是跳着去摘?要通过博采众智、集思广益,创新规划实施手段去实现这种努力。探索感就是要唤起参与者、组织者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发展潜能,发现问题,迎难而上,创造性解决;甚至在探索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增强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共同的命运感就是要争取参与者和组织者成为命运共同体,形成共情效应,努力产生“风雨同舟,上下齐心”的共鸣。如在编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要注意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励大家合力推进乡村振兴,让广大农民和其他参与者在共商共建过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实现共享共赢发展。
重视规划的战略思维,要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统筹处理“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增强信心与保持耐心的关系,协调处理规划制定、实施紧迫性与循序渐进的关系。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久久为功,扎实推进”,说的都是这个道理。在编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过程中也是如此。
重视规划的战略思维,还要注意增强乡村振兴规划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增强规划的开放性,要注意提升由外及内的规划视角,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区域或城乡之间竞争—合作关系演变、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甚至交通路网、信息网发展和转型升级对本地区本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影响,规避因规划的战略定位简单雷同、战略手段模仿复制,导致乡村振兴区域优势和竞争特色的弱化,进而带来乡村振兴的低质量发展。增强规划的包容性,不仅要注意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包容,注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參与乡村振兴;还要注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的包容,积极引导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加强乡村振兴的合作。如在推进乡村产业兴旺的过程中,引导区域之间联合打造区域品牌,合作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产业联盟等。实际上,增强乡村振兴规划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也有利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一起上”,更好地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增进乡村振兴的协同性、关联性和整体性,统筹提升乡村的多种功能和价值。要注意在开放、包容中,培育乡村振兴的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
三、丰富网络经济视角
当今世界,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的深入推进,网络经济的影响日益深化和普遍化。根据梅特卡夫法则,网络的价值量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换句话说,如果网络中的节点数以算术级速度增长,网络的价值就会以指数级速度增长。与此相关的是,新网络用户的加入往往导致所有用户的价值都会迅速提升;网络用户的增多,会导致网络价值的总量迅速膨胀,并进一步带来更多新的用户,产生正向反馈循环。网络会鼓励成功者取得更大的成功。如果说传统社会更关注对有形空间的占有和使用效率,那么,网络社会更关注价值节点的分布和链接,在这里“关系甚至比技术质量更重要”按照网络经济思维,要注意把最合适的东西送到最合适的人手中,促进社会资源精准匹配。
随着交通路网特别是高铁网、航空网和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发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如何利用网络效应、培育网络效应的问题迅速凸显起来。任何网络都有节点和链接线两类要素,网络功能是二者有机结合、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中心村、中心镇等载体和平台都可以看作推进乡村振兴的网络节点,交通路网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都可以看作推进乡村振兴的链接线;也可以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各类社会组织视作推进乡村振兴的网络节点,把面向新型经营主体或各类社会组织的服务体系看作链接线;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五大维度,或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大振兴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网络节点,把推进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政策环境或运行生态建设作为链接线,这也是一种分析视角。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部分关键性节点或链接线建设,对于推进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可能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在編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这一点。
如果推进乡村振兴的不同节点之间呈现互补关系,那么,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节点项目建设或工程、行动,在未形成网络效应前,部分项目、工程、行动的单项直接效益可能不高;但待网络轮廓初显后,就可能在这些项目或工程、行动之间形成日趋紧密、不断增强的资源、要素、市场或环境联系,达到互为生态、相互烘托、互促共升的效果,产生日益重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文化价值,带动乡村功能价值的迅速提升。甚至在此背景下,对少数关键性节点或链接线建设的投资或支持,其重点也应从追求项目价值最大化转向追求网络价值最大化。当然,如果推进乡村振兴的不同节点或链接线之间呈现互斥关系,则部分关键性节点或链接线建设的影响,可能正好相反,要防止其导致乡村价值的迅速贬值。
在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培育网络经济视角,对于完善乡村振兴的规划布局,更好地发挥新型城镇化或城市群对乡村振兴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提高城市群质量,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要注意通过在城市群内部培育不同类型城市之间错位发展、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网络发展新格局,带动城市群质量的提高,更好地发挥城市群对解决工农城乡发展失衡、“三农”发展不充分问题的辐射带动作用。也要注意引导县城和小城镇、中心村、中心镇、特色小镇甚至农村居民点、农村产业园或功能区,增进同所在城市群内部区域中心城市(镇)之间的分工协作和有机联系,培育网络发展新格局,为带动提升乡村功能价值创造条件。
要结合培育网络经济视角,在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加强对乡村振兴的分类施策。部分乡村能够有效融入所在城市群,或在相互之间能够形成特色鲜明、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网络发展新关联,应该积极引导其分别走上集聚提升型、城郊融合型、卫星村镇型、特色文化或景观保护型、向城市转型等不同发展道路。部分村庄日益丧失生存发展的条件,或孤立于所在城市群或区域性的生产生活网络,此类村庄的衰败不仅是难以根本扭转的趋势,还可以为在总体上推进乡村振兴创造更好的条件。如果不顾条件,盲目要求此类乡村实现振兴,将会付出巨大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文化代价,影响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用网络经济视角编制和实施乡村振兴规划,还要注意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提升乡村振兴的协同性、关联性,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整体部署,完善乡村振兴的协同推进机制。按照网络经济视角,链接大于拥有,代替之前的“占有大于一切”。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注意通过借势发展带动造势发展,创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方式,吸引位居城市的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参与和引领乡村振兴,更好地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这样也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区域合作、部门合作、组织合作和人才合作,用开放、包容的理念,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资源、要素和人才质量的提升。
四、把编制规划作为撬动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的杠杆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具有关键性的影响。有人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是解决“人、地、钱”的问题。先不评论这种观点,但解决“人、地、钱”的问题关键又在哪里?还是体制机制改革问题。所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重视强化乡村振兴的制度性供给。在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过程中,提出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思路或路径固然是重要的,但采取有效措施,围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方向性、目标性要求,把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转化为撬动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的杠杆,借此唤醒系列、连锁改革的激发机制,对提升规划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更有重要意义,正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一样。
如有些经济发达、被动城市化的原农村地区,原来依托区位交通优势,乡村工商业比较发达,城市化推进很快;但长期不重视统筹城乡规划,导致民居和乡村产业园区布局散、乱、杂,乡村产业园改造和城中村治理问题日趋突出。其主要表现是乡村产业园甚至农村民居错乱分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加重,消防、安全等隐患日趋严重和突出,成为社会治理的难点和广受关注的焦点;农村能人强势与部分乡村基层党建弱化的矛盾时有发生;乡村产业园区分散布局、转型缓慢,并难以有效融入区域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问题日益突出。在这些地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如何协调,“三农”发展的区域分化与乡村振兴如何有效实现分类施策?这些问题怎么处理?在现有格局下解决问题的难度已经很大。但由于这些地区经济发达,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比较高,很容易形成“温水煮青蛙”的格局。村、村民小组和老百姓的小日子比较好过,难以形成改变现状的冲动和危机意识;加之改变现状的难度很大,很容易让人形成“得过且过”“过一天是一天”的思维方式。但长远的问题和隐患可能越积越多,等到有朝一日猛然惊醒了,再来想着解决问题,可能为时已晚或难度更大。比如有的城郊村,之前有大量外来资本租厂房发展工商业,也带动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租房居住。但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和需求结构升级,许多传统工商业日益难以为继,亟待转型升级,甚至被迫破产倒闭或转移外迁,带动村民租金收入每况愈下。
在这些地区,不仅产业结构要转型升级,人口、经济甚至民居、产业园的布局方式也亟待转型升级。之前那种“普遍撒网”“村村点火”的布局方式,后遗症越来越大。无论是发展先进制造业,还是发展服务业,都要求在空间布局上更加集中集聚,形成集群集约发展态势。在这些地区,有些乡村目前可能感觉还不错,似乎规划部门给它的新上项目“松”个口子,前景就会很好。但从长远来看,实际情况可能不是这样。规划部分给它“松”个口子,乡村暂时的日子可能好过点,但只能说是“苟延残喘”一段时间,今后要解决问题的难度更大,因为“沉没成本”更多了。还有前述生态问题、乡村治理问题,包括我们党组织怎么发挥作用的问题,越早重視越主动,越晚越被动。许多问题如果久拖不决,未来的结果很可能是下列三种结果之一。
- 第一种结果是慢慢把问题拖下去。但是,越不想改变现状,越对改变现状有畏难情绪,时间长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就越大,也就越难以解决。这种结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负面影响更大,更容易因为当前治理的犹豫不决,导致未来发展问题的积重难返,甚至盛极而衰。当然,这很可能要到若干年后,问题才会充分暴露出来。
- 第二种结果是有朝一日,环保、治安、消防、党建等问题引起居民强烈不满或媒体关注,或上级考核发出警告,导致政府不得不把其当作当务之急。
- 第三种结果是发生类似火灾、爆炸伤人等恶性安全事故,不得不进行外科大手术式治理。但这种结果的代价可能太惨烈。
显然,这三种结果都不是理想结果,都有很大的后遗症。第二种、第三种结果对地方党政领导人的负面影响很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在这些地区,乡村产业园改造和城中村治理问题不解决好,这三大攻坚战都难以打好,甚至会加重重大风险、城中村贫困、污染严重化等问题。
但解决上述问题难度很大,仅靠一般性的加强政策甚至投入支持,无异于画饼充饥,亟待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解决问题紧迫性的基础上,通过加强相关综合改革的试点试验和推广工作,为解决这些复杂严峻的区域乡村振兴问题探索新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工作”,应加强对这些地区的支持,鼓励其以加强城中村、乡村产业园治理或其他具有区域代表性的特色问题治理为重点,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也可鼓励这些地区直接创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率先探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
2017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重点围绕各地区乡村振兴亟待解决的重大难点问题,组织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的试验,这也是为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探索了一条新路。推进乡村振兴,每个地方都应走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应该是由各地富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汇聚而成的。
五、加强规划精神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
为强化乡村振兴的规划引领,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固然是重要的,但加强规划精神、规划思路的宣传推广更加不可或缺。这不仅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利益相关者更好地理解乡村振兴规划的战略意图,增强其实施规划的信心和主动性、积极性;还有利于将乡村振兴的规划精神更好地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自觉行动,有利于全党全社会凝精聚力,提升推进乡村振兴的水平和质量。加强对乡村振兴规划精神的宣传推广,还可以将工作适当前移,结合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的学习,通过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促进不同观点的碰撞、交流和讨论,更好地贯彻中央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意图和政策精神,提升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质量与水平。要结合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调研,加强对典型经验、典型模式、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将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发挥首创精神结合起来,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的提高。近年来,许多发达地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或美丽乡村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可供借鉴推广的乡村振兴经验。也有些欠发达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在部分领域发挥了推进乡村振兴探路先锋的作用。要注意不同类型典型经验、典型模式、典型案例的比较研究和融合提升,借此提升其示范推广价值。
有些地区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虽然提供了一些经验,但提供的教训可能更加深刻。加强对这些教训的分析研究甚至案例剖析,对于提升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实施的水平与质量,更有重要意义。宣传典型经验,如果只看好的,不看有问题的,可能会错失大量的提升机会。对此不可大意。当然,对待这些“称得上”教训的案例分析,也要有历史的耐心,要注意其发展阶段和中长期影响。有些模式在发展初期,难免遇到“成长中的烦恼”。但跨越这一阶段后,就可能“柳暗花明”或“前程似锦”。对于其成长中的挫折,也要冷静分析,多些从容、宽容和包容,不可“一棍子打死”;更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痛”,横加指责,粗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