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通常会依托园区或特定区域发展“飞地经济”,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国家政府主导共建模式
由国家之间签署政府协议,经济较发达国家采用外商直接投资等模式,将加工制造业等向其他国家转移。例如,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签署协议,共建苏州工业园。园区主导产业以外资加工为主,在管理模式上有选择地借鉴新加坡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方面的经验。随着我国制造业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也在积极寻求海外合作,共建具备资源优势和成本优势的“飞地”。比如,我国与白俄罗斯共建中白工业园,实现双方投资从产业环节合作变为产业链条合作。
地方政府主导共建模式
由地方政府展开合作,推动产业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不发达地区转移。通常是由双方政府联合成立投资公司,按市场化开发管理,税费由两地协商共享。地方政府联合共建可分为省内合作和跨省合作两种模式。如,广东省中山市与河源市以省内合作模式共建工业园区,两市采用“联手建设产业转移园区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成立园区管委会,税收留成部分五五分成。
园区主导建设模式
根据园区与飞入地的关系,可分为直营式、兼并式、合作式三种形式。直营式是指园区通过“飞地”扩大规划面积。“飞地”享受原有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如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在闵行区扩建浦江高科技园等。兼并式是指发展状况良好的园区兼并整合经营不善的园区,采用托管的方式,扩展发展空间。如余姚经开区异地整合滨海产业园、远东工业新城等。合作式是指园区与“飞入地”政府进行协商合作,由发展状况较好的园区将管理经验输出,“飞入地”政府以土地价格入股等方式参与园区的具体运作。如武汉江汉经开区江北民营科技园与东西湖区合作共建高桥园等。
企业主导建设模式
一是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由企业在其他地区建立较大规模的生产基地,并按照当地惯例建设开发管理,带动“飞入地”的经济发展。二是企业之间合作共建。处于产业链不同环节的企业,通过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建设“飞地”。例如,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与华人财团李氏机构合作,在尼日利亚建设中策工业园区。由宁波中策在园区建设电力设备制造厂、修造船厂、水泥建材厂等。同时,积极将国内合作伙伴引入园区,在非洲修建空调制造厂等,推动优势产能向海外转移。
实施“飞地经济”,不仅是未来发展方向,更是全国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放”,放开行政区划限制,由经济发达地区与周边省区共建工业合作园区,全面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二是“扩”,扩大国际影响力,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产能合作,通过跨国兼并收购、共建产业园区、开拓海外生产基地等方式积极“走出去”。三是“聚”,推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加强合作,由龙头企业牵头,设立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园区等,形成以大带小、产业配套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