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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财政扶持奖励政策(注册型)

彭水县之外的企业可以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变,通过以下途径就可以享受到彭水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彭水县之外的企业可以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变,通过以下途径就可以享受到彭水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1)企业可以将新办公司注册在彭水工业园。

(2)企业将注册地址变更到彭水工业园。

(3)在重庆彭水工业园区注册一个分公司。

注册到彭水工业园区的企业可以享受到彭水县如下财政优惠政策:

工业性生产企业

对于从事工业性生产的企业,只要将企业注册在彭水工业园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奖励,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给予奖励。

商业贸易型企业

从事商业贸易的企业,只要将企业注册在彭水工业园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予以奖励。

服务型企业

对于从事各类服务业的企业,只要将企业注册在彭水工业园区,其营业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予以奖励。

对于纳税金额较大的企业,还可享受彭水工业园区的特别优惠财政扶持奖励政策。

一门式服务

★入户企业仅需提供必要开业登记资料,由园区指派人员为入户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

★对各类入户注册企业、园区在主城区提供一门式服务。

办证所需资料

新办公司  (1)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验资证明;

老公司迁入  (1)税务证迁移(注销)证明;(2)工商营业执照核准迁移证明。

分支机构  (1)总机构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2)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如有)。

园区财政扶持奖励政策

经营行业类型

应缴流转税

财政扶持奖励比例

企业所得税

工业性生产

增值税

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

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

商业贸易型

增值税

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

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

各类服务业

营业税

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

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

备     注

纳税大户可一事一议,享受特别优惠财政扶持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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