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我省棚户区改造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3900万元,用于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以来,省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严格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要求,分类指导和完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认真落实项目建设开工条件,及时规范棚户区改造 程序,积极衔接国家有关部委汇报项目建设项目执行情况,争取到追加投资计划。
日前,资金和项目分解方案正在拟制中,待报请省政府批复后,即下达到有关各市、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