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全省“四大”建设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构建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为目标,以突出主业、完善治理、强化激励、提高效益、深化党建为方向,致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国有企业高质量供给体系和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促进全市国有资产资源统筹配置和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为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战略性。要将市属国资国企战略放在全市经济总体规划和国有经济转型升级的全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对“十四五”期间国资国企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发展目标等重大问题进行通盘思考和总体规划,充分体现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
2.突出前瞻性。要对市属国资国企内外部环境变化趋势进行综合研判,加强对系统及非系统性风险的分析研究,把握高质量发展大背景下市属企业发展动力、增长速度、结构布局等方面的新要求,对“十四五”的发展作出前瞻性安排,提出具有指导性的目标和措施。
3.突出创新性。要在推进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突破。特别是要聚焦战略性、功能性和支柱性作用,着重突出国资国企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任务举措,着力体现规划的新意和特色,全面提升规划的内涵。
4.突出务实性。立足于“十三五”发展基础和《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紧密结合国资国企自身优势和资源现状,务实规划“十四五”发展,防止简单堆砌和脱离实际。同时,要确保战略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要任务
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必须动员国资国企系统上下力量,聚焦主要任务,齐心协力、精心编制。
(一)精准对接全市战略规划
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发展高质量、动能转换高效率、绿色发展高水平、人民生活高品质、风险防范高标准”的高质量发展目标,精准对接全市大战略、大项目、大举措、大政策,提高战略性、指导性和约束性,使其成为指导市属企业未来五年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参与打造重大平台项目
聚焦全市重大战略实施,高质量参与打造前湾新区、甬江科创大走廊等平台,参与创建自贸区宁波片区和城市重点功能区块开发。聚焦现代化、高质量、竞争力,围绕综合交通、能源产业、数字经济、生态环保、文旅文创等领域,研究提出一批新时代标志性工程。聚焦补短板、优供给、提质量,围绕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群众需求等领域,研究提出一批城市有机更新、智慧商圈、健康养老、医疗保健、教育服务等有温度、利长远的建设项目。市属企业在编制规划中要针对自身实际,细化生成一批具体项目,形成项目库,强化市属国资国企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
(三)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出发,要突出战略性、功能性和支柱性产业发展;从维护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出发,要突出抓好拓市场、增效益、降成本;从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出发,要突出抓好核心主业、产业布局、技术创新;从增强企业市场化竞争力出发,要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进程,着力防范和化解企业的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激发国企微观主体活力
重点抓好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部激励和约束,激发国有资本运营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和资本回报。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建立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优化薪酬管理体系,统筹用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长效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内部各层级干部职工积极性。
(五)提升国资监管服务能力
坚持以“管资本为主”为方向,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对构建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做强做优以通商集团为主体的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一批有力度、有效果的工作举措。围绕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流程。
(六)全面加强国企党的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强根固魂”工程,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为根本,加快推进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企业改革全过程,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国企改革发展效能,培养造就一批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家队伍,积极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品牌,努力建设一批发展强党建强、业绩一流的先锋型企业。
三、职责分工
为体现规划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将规划目标与各业务处室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由规划发展处牵头、各业务处室按照职能承担部分编制任务的方式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规划发展处:牵头对接市重大产业规划研究工作,组织课题文本起草,负责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国有经济发展目标体系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投资引导、国有资本运营、推进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思路和对策。
企业改革处:负责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大重组整合并购、实施“凤凰行动”计划等方面的思路和对策。
综合法规处:负责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深化法治国企建设、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等方面的思路和对策。
产权管理处:负责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推进市级国资统一监管、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提升国有产权流转效率等方面的思路和对策。
财务监督与评价处:负责研究测算“十四五”时期市属企业发展财务性指标、国有企业风险管控以及以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运营效率等方面的思路和对策。
业绩考核与分配处:负责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体系、强化薪酬激励作用等方面的思路和对策。
组织人事处(董事会工作处):负责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思路和对策。
党建工作处:负责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建设清廉国企、塑造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思路和对策。
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后勤保障。
四、工作安排
根据规划编制程序,衔接省市总体安排,市属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分为前期研究和规划编制两个阶段。在前期印发《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的通知》和各市属企业上报本企业“十四五”改革与发展初步思路的基础上,下步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2月)
1.前期组织与准备(2019年10月中旬前):成立委机关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建起草工作班子;起草《市属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征求各市属企业和各处室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
2.规划研究动员(2019年10月下旬—11月):印发《市属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市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召开规划编制动员会议。完成规划编制课题外包服务机构的公开选聘。
3.前期研究报告编制(2019年12月底前):结合年底工作调研,形成《宁波市“十四五”时期深化改革做强国资国企的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研究报告。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1月—2021年6月底前)
1.前期调研(2020年1月—3月):委机关各处室对“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关重点问题展开调研,形成初步调研成果。规划框架形成阶段(2020年4月—5月):完成市属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框架提纲,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定。
2.规划起草形成阶段(2020年6月—9月):委机关规划发展处会同课题服务机构,根据前期研究和企业上报的规划纲要初稿,列出规划起草重点内容,形成规划初稿并征求委机关各处室意见。
3.修改完善阶段(2020年10月—12月):由委机关规划发展处统一组织,分别征求专家、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属企业的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通过评审论证后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
4.备案发布阶段(2021年6月底前):市属国资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定稿,报市发改委备案,并正式发文颁布。同时,对市属企业“十四五”规划纲要实行审核管理,审核同意后由市属企业正式印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规划发展处牵头,抽调各有关处室人员和公开选聘课题服务机构共同组成。
(二)深化研究论证。按照上级国资委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一线,加强调研,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要情,确保规划立足点客观实际。要深度思考,科学研判,综合分析,抓住主要矛盾,确保提出的对策举措科学合理。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发挥智库、专家、学者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三)规范编制程序。要按照规划编制时间表的要求,规范立项、起草、初审、会审、专家评审、发布实施等环节,实现程序规范化、制度化。要认真做好市属企业“十四五”规划编制总体部署,市属企业规划编制须与市国资委做好衔接论证,要加强信息沟通、数据交换、材料共享,切实履行好规划编制职责,为规划编制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四)落实工作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间跨度大,委机关在人力、物力等方面要有充分保障。各市属企业要组织配备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规划编制队伍,并给予充足的经费保障。要按照总体进度安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